信息时间: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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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生活饮用水用液体聚合氯化铝净水药剂采购(三年)项目
项目编号:JYHJ2024-3-27
补遗书1#
各投标单位:
本招标补充文件是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所作的答复及招标单位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请各投标单位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招标补充文件与之前发放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澄清:
1.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5条修改为:
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8月1日以来向国内销售生活饮用水用聚合氯化铝且任一年度供货量在3000吨及以上的供货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单价合同还需提供业主方盖章认可的其年度用量证明)。若生产用原料工业合成盐酸是投标人从生产厂家采购的,配套提供对应年份生产用原料工业合成盐酸从生产厂家的进货发票,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 (每年不少于1800吨合成盐酸进货发票),提供采购工业盐酸公安部门审批备案表复印件,还需提供对应工业盐酸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生产用原料工业合成盐酸是投标人自行生产的,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第五部分技术资信标评分中第五条评分标准修改为:
主要原料要求:若生产用原料工业合成盐酸是投标人从生产厂家采购的,提供购买合同、进货发票及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用途为生产用原材料),且盐酸生产厂家需与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中的(主要成份或部件)相符,如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中无法体现盐酸生产厂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若生产用原料工业合成盐酸是投标人自行生产的,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
评分细则:若生产用原料工业合成盐酸是投标人从生产厂家采购的,工业合成盐酸2023年采购总量低于2000吨不得分;2000(含)-3000(不含)吨得1分;3000(含)-4000(不含)吨得2分;4000(含)-5000(不含)吨得3分;5000(含)-6000(不含)吨得4分;6000(含)吨以上得5分。(需提供购买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货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生产用原料工业合成盐酸是投标人自行生产的,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范围中明确盐酸年产数量低于2000吨不得分;2000(含)-3000(不含)吨得1分;3000(含)-4000(不含)吨得2分;4000(含)-5000(不含)吨得3分;5000(含)-6000(不含)吨得4分;6000(含)吨以上得5分。
3、招标文件其他涉及部分均按此修改。
除本补遗书说明的以上内容外,原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不作调整。本招标补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嘉兴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24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