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12 15: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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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交通工具安全能源供给应用示范项目﹣嘉北街道阳光小学东侧停车场光储充工程、嘉兴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停车场充电桩项目招标补充文件-02号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本补充文件-02号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约束力,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充文件为准,未明确的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发布的清单说明有误,以本补充文件发布的为准。
2、招标文件投标函格式中“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 30天内......”修改为“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起 7天内......”。
嘉兴市经慧新能源有限公司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展望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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